靖海扬威

  郑芝龙受明朝招抚后,原先与他一起出生入死的刘香一股势力心有不甘,拉到广东,继续其海上劫掠营生。刘香势力与荷兰人勾结,在一段时间内对郑芝龙造成很大威胁。刘香势力在广东崛起后,台湾海峡又转趋不平静。新上任的福建巡抚邹维琏宣布恢复海禁,并力阻郑芝龙与在台湾的荷兰人私下通商。郑芝龙势欲扫除刘香。而在此之前,原为郑芝龙旧部的李魁启和钟斌也先后叛离,但都遭到郑芝龙扫除,刘香成了他原先一起结伙的海寇中最后的对头,也是最难应付的一股势力。

  1632年12月4日,郑芝龙与刘香的船队在福州附近遭遇,发生血战,从早上打到傍晚,双方各死伤800~1000人。郑芝龙弟弟郑芝虎在身上两处负伤的情况下,冲入敌阵,被刘香的人用四爪锚和铁链缠住,几乎不能脱身,后来是部下拼死救出。刘香本人则向南逃逸而去。 明·崇祯六年(1633年)7月,新任荷兰台湾长官普特曼斯﹙Hans Putmans﹚为迫使明朝开放贸易,企图用武力强占大陆沿海,在刘香的帮助下,不宣而战,派出8艘战舰,对刚刚追剿刘香回到厦门没有戒备的郑芝龙部和明朝官兵发动突袭。击沉、烧毁和弄沉港内郑芝龙和明朝官兵的二十几艘战船。这些船只是郑芝龙的精锐部队,也是当时中国最先进的海上武装船队,船上配备完善,架有十六、二十到三十六门大炮。

  明朝的厦门官员在驻军遭到荷兰人痛击后,采取息事宁人态度,找人与荷兰人疏通,表示愿意通知厦门、金门、烈屿、鼓浪屿及附近各岛的百姓送上二十五头牛、二十五只猪和一百只鸡,希望荷兰人不要再伤害百姓,使他们可以继续安心耕种。9月,普特曼斯与刘香在台湾的大员汇合,准备再度进攻郑芝龙。

  福建巡抚邹维琏檄调诸将,大集舟师,准备痛击荷兰侵略者。身任“五虎游击将军”的郑芝龙担任战斗前锋,实际负责运筹指挥这场战斗。郑芝龙舟渡漳州海澄,誓师出发。不久在澎湖的遭遇战中,焚毁荷船一艘,生擒荷将一名,溺死荷兵数百。 10月,由郑芝龙带领,明军150艘左右的帆船(其中50艘为特大战船)在金门料罗湾追上荷兰大船九艘、刘香船五十多艘。郑芝龙报仇心切,奋勇当先,使用铁钩钩住敌船纵火焚烧战术,共焚毁荷兰快艇一艘,并捕获另一艘快艇。刘香临阵败逃,普特曼斯狼狈退回台湾。

  福建巡抚邹维琏在奏捷书中称:“此一举也,生擒夷酋一伪王、夷党数头目,烧沉夷众数千计,生擒夷众一百一十八名,戫斩夷级二十颗,烧夷甲板巨舰五只,夺夷甲板巨舰一只,击破夷贼小舟五十余只,…闽粤自有红夷以来,数十年间,此举创闻。”

  经此一役,郑芝龙声势大振,普特曼斯只好放弃与刘香勾结,改与郑芝龙修好,转而表达今后想在台湾、而不是强势前往福建寻求对华贸易的意愿,由郑芝龙派船到台湾进行贸易。郑芝龙也不愿长期树敌,因此在一位住在热兰遮城的同安商人林亨万居间协调下,双方同意进行贸易往来。于是福建商船开始驶抵台湾。东印度公司史料说:如果公司想存在下去,必须把一官这一根刺从公司脚下拔除。郑芝龙势力之大由此可以想见。

  九死一生的刘香不满荷兰人又与郑芝龙修好,在1634年4月9日清晨天亮前,利用月亮被遮住,以部众六百多人袭击大员(今台南安平)的荷兰人城堡热兰遮城,并且已经用云梯爬上了城墙。被荷兰哨兵发觉,经开枪和炮轰后,刘香率部众逃散而去。数天后,这支海盗从高雄离开台湾,5月20日与郑芝龙在金门外洋遭遇,李旦之子李国助倒戈投降明军。

  明·崇祯八年(1635年)5月23日,郑芝龙在广东田尾洋击溃刘香海上武装集团,刘香引火自尽;但在此役,郑芝龙最心爱的胞弟郑芝虎不幸战死。刘香死后,台湾海峡恢复安宁,原来害怕海贼伏击的中国商船开始源源驶向台湾。如1636年11、12两月,自大陆到台湾的船只有33艘,次年8月达29艘,1638年6月更达31艘之多。

  郑芝龙剪除群雄,并把海上力量纳入地方官府体制,取得制海权,合法掌控东西洋贸易制度的运作。崇祯十二年(1639年),日本袄地锁国,退出东亚海洋竞争;荷兰殖民者也不得已与郑氏达成海上航行与贸易协议,规定荷兰的对日本贸易,需经郑芝龙将中国特产运至台湾,转手之后,方由荷兰方面运往日本出售。郑芝龙遂成为东方海洋世界的唯一强权。

  至此,东南海疆各股武装集团李魁奇、杨六、杨七、钟斌等均唯郑芝龙之命是从。几年间,郑芝龙平粤寇,征生黎,击退侵厦荷夷,消灭海上巨盗刘香,福建巡抚表奏朝廷:“芝龙果建奇功,俘其丑类,为海上十数年所未有。”明·崇祯十三年(1640年), 明廷擢升郑芝龙为福建总兵官,署都督同知。

  红顶商人

  郑芝龙集团在扫清海上障碍之后,“从此海氛颇息,通贩洋货,内客外商,皆用郑氏旗号,无儆无虞,商贾有二十倍之利。芝龙尽以海利交通朝贵,寖以大显。”

  他利用泉州安平镇的航海和经商基地,打破官方的海禁,繁荣海市,武装船队旗帜鲜明,戈甲坚利,航行于中国沿海、台湾、澳门和日本、菲律宾等东南亚各地之间,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势和财力,扩大海上贸易,几乎垄断了中国与海外诸国的贸易。郑芝龙“自就抚后,凡海舶不得郑氏令旗者,不能往来。每舶例入三千金,岁入千万计,芝龙以此富可敌国。自筑城于安平(今晋江安海),海舶可直通卧内,可泊船径达海。…八闽以郑氏为长城。”

  他以强大的武装力量和雄厚的资本在国际市场上同荷兰、日本、南洋各国商贸公司竞争逐角,是官商结合、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代表人物。至南明隆武帝政权,也以郑氏海上力量为支柱,正如郑芝龙所说:“三关饷取之臣,臣取之海,无海即无家。”

  郑芝龙从事海外贸易,主要是同日本通商。据荷兰东印度公司《巴达维亚城日志》与《平户荷兰馆日志》记录:崇祯四年(1631年)郑芝龙两艘商船从日本长崎载货物返航泉州安海。崇祯十二年(1639年)驶往长崎的郑芝龙商船多达数十艘。崇祯十三年(1640年)两艘郑芝龙商船满载黄白生丝及纱绫、绸缎等货物,运往日本。另据《长崎荷兰商船日志》记录,从1641~1643年(崇祯十四至十六年)间,郑芝龙运载大量生丝、各类纺织品、黑白砂糖及麝香、土茯等药物,运往日本,颇受欢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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