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史家的研究,中国古代城市最早的“夜市”出现在唐代的中晚期。这种夜市即使有,也是极其有限度的,因为唐政府有规定:城、坊、市门必须在日头一落就关闭,城市里面普遍夜禁,连燃烛张灯也有限制,若有违犯,要受到处罚。
或者说,唐代的夜市只出现在少数的商业繁盛区,而且多限于供达官豪吏纵情声色的场所。依据当时的一些文人的诗作,中唐诗人王建描述汴梁“水门向晚茶商闹,桥市通宵酒客行”,描述扬州城“夜市千灯照碧云,高楼红袖客纷纷。”类似这样的诗句,还可以搜罗出一些来,但数量不会太多。
夜市的出现是一个逐渐过程,根据材料可以看出唐朝个别大城市开始出现“夜市”。唐朝及之前政府对城市进行严格的控制管理,宋朝开始城市坊市界限被打破,取消了交易的时间、空间限制,出现了夜市、晓市、草市等。
真正由统治者发布明令,正式开放夜市的是在北宋,其发祥地即都城东京,也就是现在的开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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