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话渊源
背景来由
女娲神话的第一批古书籍记载例如先秦时期的《山海经》和《楚辞》(虽然《说文解字》记载西周末年的周宣王太史籀所作著作中有娲字,但已亡佚,仅作传言)。尽管二书中的记载还比较模糊朦胧,但今人多肯定其以造人为职能的始母神神格意向。袁珂先生就将《楚辞·天问》中的“女娲有体,孰能匠之”理解为“女娲作成了别人的身体,她的身体又是谁作成的”。丁山先生则更为明确地认为这两句话说明:“(至少)在战国时代中国人固已盛传女娲造人的故事了。”
至于《山海经·大荒西经》中:“有神十人,名曰女娲之肠,化为神,处栗广之野,横道而处”的记载,袁珂则以晋人郭璞注为解:“或作女娲之腹。”又云:“女娲,古神女而帝者,人面蛇身,一日中七十变,其腹化为此神。”并以汉人许慎和刘安的话作为参证 。丁山也认为这“显然又是孕毓人类的寓言” 。尽管如此,这些记载当中仍然没有明面提出女娲造人的说法。
除了造人之外,先秦典籍中女娲为乐器始神(发明瑟、笙簧、埙等)的记载也应该是女娲造物神的重要组成部分,但这似乎尚未引起学者们的足够注意,尤其是它在移位到文学中的浪漫题材,更是缺少关注。《礼记》与《帝王世纪》、应劭《世本·作篇》作“女娲作笙簧”,可见孔疏不误。这短短五个字的记载却成为后代文学家驰骋才华的平台。
古籍中最早明面提出女娲造人故事的是《风俗通义》,这则故事虽然正面描写了女娲造人的事迹,显示出女娲始祖母神格的地位,但毫无疑问,其中已经烙上人类社会变迁的影子。“抟黄土作人”被认为是人类文化史上制陶技术的发明在神话中的投影,而所造人类产生富贵贫贱之分则是人类进入等级社会的反映。这说明,神话一旦离开了它自身的生长土壤,它的形态就要随着新的生长土地而呈现出新的姿态。
同时,女娲还是人类得以延续的婚姻之神。《风俗通》云:“女娲祷祠神,祈而为女媒。因置昏姻。”罗泌认为:“以其载媒,是以后世有国,是祀为皋禖之神,因典祠焉。”这应该是人类进入婚姻制度之后所赋予女娲造婚神话的痕迹。
典籍记载
《风俗通》(应劭著)中有关女娲的两则短文:
1、民间传说,天地开辟之初,大地上并没有人类,是女娲把黄土捏成团造了人。她干得又忙又累,竭尽全力干还赶不上供应。于是她就拿了绳子把它投入泥浆中,举起绳子一甩,泥浆洒落在地上,就变成了一个个人。后人说,富贵的人是女娲亲手抟黄土造的,而贫贱的人只是女娲用绳沾泥浆,把泥浆洒落在地上变成的。
2、女娲在神祠里祷告,祈求上苍任命她做女媒。于是女娲就安排两性婚配。
其它传说的来源典籍:
《太平御览》:女娲在造人之前,于正月初一创造出鸡,初二创造狗,初三创造猪,初四创造羊,初五创造牛,初六创造马,初七这一天,女娲用黄土和水,仿照自己的样子造出了一个个小泥人,她造了一批又一批,觉得太慢,于是用一根藤条,沾满泥浆,挥舞起来,一点一点的泥浆洒在地上,都变成了人。为了让人类永远的流传下去,她创造了嫁娶之礼,自己充当媒人,让人
们懂得“造人”的方法,凭自己的力量传宗接代。
这些传说是由于当时受到母系社会的影响,从而来编造这么一个英雌,体现出了当时的母系社会给人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。女娲造人的神话,反映出早期人类社会的生活状况。众所周知,人类历史上存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,当时妇女在生产和生活中居于重要地位,子女只认自己的母亲,无父无夫的国度。女娲造人的神话正是含有母系社会的影子。
《淮南子·说林训》提出了女娲与诸神共同造人之说,当女娲造人之际,诸神一起来襄助她:黄帝造出女男性别,上骈造出耳朵眼睛,桑林造出胳膊手掌,女娲所以能多般转变 创造化育。”汉末学者高诱注解:“黄帝,是古代的天神,在开始造人的时候,造出性别;上骈、桑林,都是神的名讳;女娲,是天下共主的王者。多般转变创造化育,这里说创造化育(人类)的社会进化大业并非只是一个人的功劳。”
后续时代提出另一种传说,女娲是与伏羲为兄妹繁衍人类 ,《独异志》卷下:从前宇宙初开时,天地之间只有女娲兄妹二人,在昆仑山下,而天下未有别的人民。相议想为夫妻,又自觉羞耻。兄即与妹上昆仑山,咒曰:“天若同意我兄妹二人为夫妻,请将天上的云都合起来一团,要不就把云散了吧。”于是天上的云立即合起来,兄妹俩就成了夫妻 。中华民族都是俩人的子孙后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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