抗战时期我军因各方面被侵略者所封锁,导致武器装备比起日军有着巨大的差距,那么都有哪些武器呢?今天就由小编来说说,中国抗战时期八路军和日军的武器,差距竟然如此之大!

一、中国军队使用的武器:

抗战时期,八路军因各方的封锁,武器装备非常落后,很多人都是用的非常简陋的武器跟日军作战,这就是农村常见的铁叉。

冷兵器时代的长矛,到了八路军手里,照样能发挥巨大的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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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也不能少了大刀,向鬼子头上砍去!

八路军最常见的步枪,三八大盖,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了,因为枪上有个防尘盖而得名,三十多年里共生产了约300多万支,中国抗战部队也缴获了不少。国民党还曾仿制过,所以这种步枪很常见,但是在抗战初期也不是谁都有的。相比较抗战初期,后期战争中因我军的勇猛,涌现出许多著名的枪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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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瑟手枪

这款手枪绝对是敌后武工队标配,影视剧中李向阳,罗金宝都曾使用过,也就是我们常听说的驳壳枪。但是这种手枪价格高,尺寸大不易掌控,所以当时欧洲使用有限。该枪源自欧洲,但是成名却在中国,以至于造成很多人认为这是中国产的枪。

DP-27轻机枪

大大的圆盘子给人印象深刻,这是苏联产DP-27轻机枪,抗战时期苏联曾大量援助过,坚固耐用非常可靠,知道抗美援朝的时候,中国军队还在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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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P-18冲锋枪

这种德国造MP-18冲锋枪,也称伯格曼冲锋枪,当年大量进入中国,中国人称“花机关”,因为枪管上很多散热小孔。该枪使用9毫米子弹,射程不远精度也不高,但是火力很猛。红军曾缴获很多该冲锋枪,成为中国军队中助理冲锋枪。

汤姆逊M1928A1冲锋枪

美国产汤姆逊M1928A1冲锋枪,二战期间汤姆逊系列共生产140余万支。中国是最早装备该枪的国家之一,中国当年很多兵工厂都仿制过汤姆逊冲锋枪,以太原兵工厂仿制的最有名,所以这种冲锋枪也是我军大量配备的主力冲锋枪之一。

抗战时期我军很多兵工厂生产了大量的武器装备,为抗战的最后胜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,这些武器也为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劳。

说完我军的武器,我们再来看看抗战时期作为侵略者日军的武器。

二、日本军队武器:

1、6.5毫米三八式步枪。

2、6.5毫米十一年式及九一式轻机枪。

3、6.5毫米三年式及7.7毫米九二式重机枪。

那么究竟武器的差距有多大呢?接下来我们来看看中日步兵武器比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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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步枪

日军的三八式步枪 日军三八式步枪是侵华战争中日本陆军使用最普遍、中国军民最熟悉的步兵武器。三八式步枪于1905年即日本明治三十八年定型生产,因此依据天皇年号被命名为“三八式步枪”。该枪原形为日本“三十式步枪”,后为防止沙尘进入枪机内,导致操作不良,在枪机上设置了一个拱形防尘盖,故又被称为“三八大盖”。这种枪结构简单,采用改进的旋转后拉式枪机,射击时后坐力小,易于控制,具有可靠的安全性,很少出现枪栓断裂的情况;射击精度好,射程远,有效射程达460米;枪身长度为1280毫米,加上长度500毫米的单刃刺刀,非常有利于小个子的日本兵进行白刃格斗。但由于子弹口径小,仅6.5毫米,弹头飞行稳定,杀伤力反而不高,子弹“打进去多大眼,出来多大眼”。当时中国军民戏称:“用三八枪打中抗日战士,养几天伤又能继续抗日。”

日军也意识到三八枪威力小,于1939年曾研制出7.7毫米口径的九九式步枪,并以当年为日本神武天皇纪元二五九九年而命名。性能与德国98式毛瑟枪相当,却囿于优先发展海空装备的军工指导思想,仅装备少量。同时,日本陆军上层认为,射击准确性高可弥补杀伤力不足的缺点,特别是中国军队战场救治水平差,也是限制九九式步枪生产的一个重要原因。

中国军队的七九式步枪 中国从清末起,由汉阳兵工厂仿造德国7.92毫米口径步枪即毛瑟枪,研制出其改进型——“汉阳造”。1935年南京政府根据德国顾问建议,以德式Kar98毛瑟步枪为标准统一全军,除在国外购买少量,在国内仿造并批量生产,并命名为“中正式”步枪。因口径与“汉阳造”相同,被通称为七九式步枪。此种枪在二战中也是德军的主要装备。这种枪在主要优点是威力大。据参加过抗战的老兵反映:七九式步枪的伤口进去的眼小,出来的眼大,能带出一块肉,杀伤力比“三八大盖”大得多。缺点是射程不如“三八大盖”,有效射击距离只有150米,但由于中国与日军一样,把拼刺刀作为一种常用的战术,因此刺刀长度都在500毫米以上。尤其是“中正式”因枪短,刺刀长达575毫米,但上刺刀后仍比日本三八式短10毫米左右,许多部队为弥补不足,往往配发大刀,以利于白刃战。只不过中国生产的新式“中正式”步枪数量有限,远远满足不了部队的装备和作战需求。中国军队仍有半数左右士兵配不上这种枪。

山西军阀阎锡山上世纪20年代在太原兵工厂曾一度仿造过日本三八式步枪,由于部队使用后普遍反映杀伤力小而最终放弃生产。

此外,由于枪少兵多,除中央军外,川军、滇军、西北军等不少地方军队根本配发不上足够的七九式步枪,大量使用的是清末生产的老式“汉阳造”。这种步枪是漏夹弹匣,很容易卡夹。还有就是清光绪年间江南制造厂仿德国毛瑟枪制造的“江南造”步枪。由于使用时间太长,保养不足,膛线磨没了,打出的子弹都是拐弯的,瞄准设施也因磨损严重而难以使用。还有部分从十几个国家购来的枪支,因品牌杂乱,维修保障困难,战时常出现件不配枪、弹不对膛的情况,还受到出售国能否及时供应子弹的制约。

将中日两国军队使用最普遍的两种步枪性能进行综合比较,可以看出,“三八大盖”的射程和准确性优于七九式,七九式的杀伤力强于“三八大盖”,两者各有长短,难分高下。但由于中日两军步枪在标准化、系列化以及供应数量上的巨大差距,战场上的优势往往向日军方面倾斜。

2、手枪

日本军队使用的的“王八盒子”手枪 抗日战争时期,侵华日军配备和使用最多的手枪,是南部十四年式8毫米半自动手枪。说起这个名称中国几乎没几个人知道,但提起它的别名“王八盒子”,在中国却是家喻户晓,人人皆知。

1925年(大正天皇十四年),日本陆军为解决军队没有统一制式军用手枪的问题,在陆军大将南部麟次郎设计的南部陆式8毫米半自动手枪基础上,改进出一款通用手枪,以天皇年号定名为“十四年式手枪”,随后大量配发军队。因该手枪的枪套外形像乌龟壳,被中国军民形象地称为“王八盒子”。该手枪安全性能好,轻易不会发生“走火”事故;装弹数为8发,在60米的有效射程内射击精度高;结构简单紧凑,重量轻,仅0.9公斤,便于携带使用。但因弹簧钢质量差、供弹时常出现问题,曾因此在国际上受到诟病。

中国军队装备的“二十响”驳壳枪 中国的手枪主要依赖进口,各地方军阀进口的手枪型号一度杂乱。上个世纪30年代起,在中央政府主导下,大量进口德式毛瑟驳壳枪。此枪可装弹20发,在中国被俗称为“二十响”。德国生产此种手枪100多万支,多数被销到中国。该枪被认为是当时世界上最好的自动手枪,使用7.65毫米手枪弹,相当于野战手枪。纳粹德国后来认为此型手枪用于野战威力不够,用于防身又太大太重,因此决定停产此型手枪。但这并不影响它在中国军队的广泛使用。许多八路军武工队缴获佩戴这种手枪,深入敌后,广泛出击,打得日伪军闻风丧胆。

将这两种手枪的整体性能进行对比,“二十响”手枪比“王八盒子”手枪略占优势。

其实,还有一种手枪值得一提。敌后广大抗日军民管它叫“独一撅”。这是八路军、新四军一些部队使用的自造手枪。这种枪外形粗糙,既像“王八盒子”,又像木匠工具;射程不远,但携带方便,使用灵活,有一定射击精度。虽然比不上正规的手枪,但在游击战中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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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冲锋枪

日军的“百式”冲锋枪 受德国等军事强国的影响,日本在1935年仿照德国米P-34冲锋枪,开始进行试制,并于1940年定型。由于这一年也是日本皇纪二千六百年,该冲锋枪被命名为“百式”冲锋枪。该枪全长900毫米,重4.1公斤,弹夹可置放30发子弹,有效射程120米,最大射程600米,射速每分钟450发。“百式”冲锋枪分为前期型、后期型和折叠枪托型三种。采用自由枪击原理,使冲锋枪始终处于没有保险的开膛待机状态,因此走火的危险很大。枪身外附有散热孔,可安装刺刀,这在各国冲锋枪中极为罕见。由于受落后战术思想的影响,日本陆军坚持认为,宁可要射击精准、百发百中的步枪,也不制造百发一中、浪费宝贵子弹的冲锋枪,再加上对白刃战的迷信,使日本陆军最终得出这样的结论:日本不适合装备冲锋枪。所以,日本始终没有将冲锋枪批量生产并列入部队装备。

中国军队装备的德制MP18冲锋枪 20世纪二三十年代.中国军队曾从德国大量引进9毫米伯格曼MP18冲锋枪,中国军队曾俗称其为“花机关”。该枪重4.1公斤,长832毫米,配有专用的皮制六匣弹匣组;火力较强,弹匣容弹量32发,射速为每分钟500发,有效射程约70米左右。但因结构复杂,成本较高,体积、重量较大,可靠性差.实际作战效能并不出色,所以未能成为中国士兵的标准装备,只是配发给班长以上的士官。由于该冲锋枪有效射击距离较短,且分散配置,其射速较快的优点未能得到发挥。

中国军队使用的美制汤姆森冲锋枪 抗日战争后期,美国通过“驼峰”航线,向中国输送了大量M1A1及M3“喷油嘴”等型号的美制汤姆森冲锋枪,其中绝大多数用于装备中国驻印军和远征军。该枪口径为美军枪械统一标准的7.62 毫米,弹匣容量为15发或30发,采用导气式或回转闭锁式枪机;全长904 毫米,重约4.7公斤;射速为每分钟700 发,超过日军的三八式8倍多;有效射程约200米;虽然不算远,比手枪弹还是远得多。枪身较重,但与日军步兵武器在近战时火力密度上占明显优势,能有效压制日军火力点。特别是在缅北丛林战中,中国士兵与日本兵在密林中往往走到几十米距离才能发现对方。此时,手持冲锋枪的中国士兵,以相当于日军八倍的火力倾泻“弹雨”,使没有冲锋枪的日军饱尝了苦头。

为何抗战初期,日军武器比之我军优势如此之大?

概因日本依靠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强迫清政府签订《马关条约》等不平等条约,从中国攫取了2亿3千万两白银(含高额利息,相当于日本全年收入的3倍多)及大量经济利益。

日本将赔款85%充作军费,到1937年已发展成为一个拥有完备的军火工业、武器装备全部自给、可为其侵略战争提供源源不断的各种军备保障的帝国主义强国。

中国由于饱受包括日本在内的帝国主义列强的宰割及支付巨额赔款,经济基础薄弱,只能生产部分轻武器及子弹,而且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军队装备及作战需求。

在重武器方面则完全依赖向外国采购,一旦在战争中对外军事补给线被切断,武器装备只能随着作战消耗而减少,从而导致了抗日战争中武器装备敌优我劣、敌强我弱的基本态势,也给中国人民留下了“落后就要挨打”的沉痛教训。

两国军队武器装备彼强我弱的巨大差距,主要体现在日本雄厚的经济基础以及发达的军火工业,使得日本军队的各种武器装备在20世纪30年代就全部实现了自给,并可源源不断地补充战场的损耗。

抗战全面爆发时,日本的钢铁产量是中国数十倍;轻重武器生产量也是中国的数十倍,而中国只有部分步兵轻武器包括迫击炮可以仿造自产,还远远满足不了战场的需求,至于重型火炮、坦克、飞机、军舰等武器装备只能仰赖向外国购买。

以抗战全面爆发的1937年为例,日本当年生产了大口径火炮744门,中国连一门也造不了;日本当年制造坦克330辆,中国1辆也造不了;日本当年造了汽车9500辆,中国仍是一辆造不了;日本当年生产军舰52400吨,中国连一吨也造不了。

那么对此你怎么看待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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