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2012年的时候,有四名知名足球裁判因收了贿赂私自操控比赛,与各个俱乐部为奸一起打假赛,后来因为中国足坛反赌案件的审查,四人的犯罪行径被揭发,被称为“四大黑哨”。这些人利用自己裁判的身份“潜规则”球员,收到了大量的钱,最后被抓也算是报应了。


4、黄俊杰

黄俊杰

据调查总共收了21次的足球俱乐部给的财物,价值人民币148万元,被判有期徒刑7年,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。他算是里面判刑最重的一个人,犯的罪也算最严重的,私自操控多场比赛扭曲比赛情况。


3、陆俊

陆俊

犯的罪名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,总共收了6次贿赂价值人民币81万元,被判5年有期徒刑和没收个人财产10万人民币。广州松日队因差一分输给天津泰达队就输由他操控而成的,并且还让沈阳海狮队成功保,光这场比赛陆俊就收了10万脏款。


2、周伟新

周伟新

周伟新犯了两种罪,除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罪名以外还有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名,不仅仅收了49万人民币还对其他足球裁判行贿八次,被判4年有期徒刑。这也是里面唯一一个自己收了钱的还分给别人的裁判,光行贿就花了30多万元。


1、万大雪

万大雪

先后11次总共收了94万人民币,被判有期徒刑6年和没收财产15万元,在2003年到2009年期间,利用裁判的身份在甲A、中超、全运会足球比赛为他人谋取利益。不仅仅收了足球俱乐部的钱还收了足球管理中心的钱,看来并不是名气大的比赛就没有黑幕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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