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田孝行,他出生于1981年,案发时他刚满18岁一个月,他的童年生活并不幸福,母亲因为不堪他的父亲的长期虐打,在他12岁的时候就自杀身亡,不久之后福田离家出走,和一些黑社会分子混在一起生活。

福田孝行杀人案

问到为什么要杀害受害忍时,他的目的只是强奸受害人,但是遭到了受害人的激烈反抗,于是就动手掐死了受害人,为了以防万一,福田还用胶带将受害人的双手捆绑,并且用胶带封上口鼻,随后对尸体进行了强奸,因为当时11个月的婴儿一直在旁边泣,福田担心哭闹声会引起别人的注意,于是残忍的将婴儿重摔几次之后,用绳索勒死。

福田孝行杀人案

依据日本法律福田孝应直接判处死刑的,但是在案件的审理中犯罪嫌疑人刚年满18岁,加上家庭不幸福,所以希望得到轻判,在一审判决中,法院只判处福田无期徒刑,在日本其实不存在真正的无期,大多数被判处无期的罪犯,十几年后就会被放出来,而因为福田受少年法的保护,所以只需七八年后就会被放出。

福田孝行杀人案

后受害人的老公本村洋参加了一个司法节目,他在节目中希望保护受害人的权益,而不是保护加害人的权益,节目引起了巨大的反响,不久日本国会通过三个保护被害者权益的法案,而福田孝行杀人案也在不断上诉。在最高裁判所时,检察官收到了一封福田写给朋友的信,信面他毫无忏悔之意,满是侮辱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言论,法庭最终于2008年判处其死刑,福田也成为日本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未成年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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