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追问:你说啥?
因为吴志达偷钳子导致案发,让雷克觉得特窝囊和生气——他决定把吴志达拖下水,说你们要找的那个亚洲人,叫Charles Chitat Ng(吴志达的英文名)。
趁警察出去查证,雷克从衣领上抠出两粒毒胶囊,一口吞下,很快就倒地不起,口吐白沫。
还有一种说法,雷克是从皮带里抠出胶囊的,但不管从哪儿扣的,雷克应该早就有了随时案发去死的准备。
雷克这一下,把警察整懵圈了:不就偷个车,给手枪装个消音器吗,咋就自杀了呢?
雷克在审讯室里
警方赶紧把他送到医院,医生诊断,雷克是服用氰化物自杀,活的几率不大了,只能试着抢救下。
没过多久,警察整明白了,雷克是畏罪自杀。
在本田车里,发现了大量血迹,车的遮阳板上,还发现了弹孔。另外,还找到了很多银行卡。
经过调查,本田车主朗尼,在一家二手车行工作,去年11月失踪,失踪前曾与一名顾客外出试车。
其中一张银行卡的户主是罗宾,也就是雷克冒用驾驶证那哥们,去年4月被报失踪。
除了失踪人的银行卡,警方还发现了一张雷克前妻帕拉斯的银行卡,里面有一笔交电费的汇款。
警察找到了帕拉斯,问她交电费的房子在哪。
帕拉斯说,房子是她父母给她的,那地儿太偏了,怕你们找不到,明天我带你们去看吧。
警察一想,申请搜查令也得一天,那就明儿再说吧。
雷克前妻,帕拉斯
第二天,警察与帕拉斯在约定地点见面,但帕拉斯迟到了,一问才知道,她先回了一趟家。
警察气坏了——女士,如果被发现你转移或销毁物证的话,我们会以妨碍司法公正的名义起诉你。
帕拉斯有点委屈,说自己就是回家拿了点录像带,里面都是自己和前夫的性爱视频,不想让警察看见。
随后,帕拉斯带着警察,去了她和前夫的家。
雷克的农场之家
一进门,警察就发现客厅天花板上遍布血迹,墙上还有多处弹孔。
在卧室衣柜里,又发现了大量带血的女性内衣。
家里找到一套配音设备,调查后发现,属于邻居哈维一家。
哈维一家三口
警察去哈维家看了看,发现屋子里落满灰尘,很久没人住了。
女主人每天服用的药,就放在家里;婴儿床坏了,没人去修;还有一只猫,锁在了屋里,也没人管;屋子里弥漫着食物腐烂的味道。
最终,警察发现了吴志达和雷克建造的密室,发现了21张女孩的裸照,十几盘谋杀录像带,一堆非法枪支,雷克的日记本以及那本叫《收藏家》的书。
在院子里,他们又找到了一个焚化炉和7个焚烧地点,周围还有很多骨骼残渣。
找到的骨骼残渣
经过挖掘,警察最终找到12具尸体,分别是7具男尸,7具女尸,还有2名儿童。
根据屋子里搜到的录像带、信用卡和衣服等判断,受害者至少在25人以上,但在现场,大部分尸体都被肢解、烧毁、掩埋,警方也没法确定受害者的身份。
有个警察后来回忆:我们挖的时候,还以为走进了墓地,一会儿这发现一只鞋,一会儿那挖出一只脚,根本想不到,每块石头下面都藏着什么。
与此同时,医院那边传来消息,雷克因抢救无效,宣告死亡。
警察问雷克前妻,认不认识一个叫吴志达的亚洲男人。
帕拉斯说认识,前几天还见过,他跟自己前夫是好朋友。
几天前,吴志达跟她拿了一些衣物、现金、一把0.22口径的手枪、两张身份证和驾驶证去机场了。
警方判断,吴志达很可能逃出了美国——他们开始全球追缉吴志达。
1985年7月6日,逃亡加拿大的吴志达,又忍不住手痒了,他在一家超市偷东西时,被保安当场抓住。
吴志达没有乖乖就范,他掏出手枪,对着保安来了一枪,但很快被迅速赶来的加拿大警察制服。
当时的超市监控画面
美国方面高兴坏了,希望赶紧把吴志达引渡受审。
万万没想到,加拿大政府不同意——根据1976年美加两国签订的条约,吴志达必须在加拿大受审服刑后,再引渡回美国。
美加两国签订的引渡条约
美国傻眼了,就这事儿跟加拿大撕逼了整整6年,终于在1991年9月,把吴志达引渡回国。
在这期间,吴志达没闲着,他自学美国法律,找出种种法律漏洞,目的就是有一天站在美国法庭上,舌战群儒,给自己脱罪。
吴志达被引渡回美国
引渡回国后,吴志达用尽六年所学,先是采取种种手段,拖延审判。
他的借口五花八门——监狱待遇不好,食物太凉坏了肚子,吃了晕车药妨碍自己出庭辩护等等。
他还屡次解雇自己的辩护律师,这样每次新律师加入,法官都需要给一段时间重新了解案情。
后来,他不仅换律师,还通过申诉,成功换了法院…….
吴志达一案,成了加州史上耗费最高的审判,花了将近2000万美元,远超辛普森杀妻案,把美国纳税人气坏了。
在辛普森的案件里,公诉方花了几百万,辛普森自己花了一千万——按这个推理,吴志达的律师费是个天文数字,不知是不是他爸帮他支付的。
直到1998年10月,在引渡回国7年后,吴志达才站在被告席上。
审判前,吴志达被认为极度危险,关进了铁笼,就像电影里的汉尼拔一样
法庭上,吴志达的辩护律师一口咬死,雷克杀死受害者时,吴志达不在现场。
相反,雷克的前妻帕拉斯知道所有一切,还可能参与了招募受害者。
辩护律师采用的辩护策略是:
雷克才是杀人凶手
吴志达只是旁观者
吴志达的所有行为,都是受雷克指使的
律师还联系了之前和雷克发生过关系的女孩,其中一个女孩说,雷克喜欢在上床的时候,实施捆绑、虐待、拍照等。
另一个女孩说,雷克威胁过要强奸她,但这些女孩都表示,没有见过吴志达。
可检方这边铁证如山:
根据两具尸体的尸斑形成时间,雷克有不在场证明,判断是吴志达杀了人
据目击者证言,看到了吴志达枪杀同性恋唐纳德后离开
很多受害者在失踪后,都给家人朋友写过信,那些信,来自同一台打字机
受害者哈维一家的配音设备,在吴志达家里,也找到了一些
吴志达在牢房画的很多画,不是凶手根本画不出来
最重要的是,吴志达说一切都是雷克让他干的,但通过分析犯罪录像发现,他俩对话里,很多事都是吴志达临时起意,比如换种折磨方式,剪破女生的衣服,带不带手铐等
吴志达用的打字机
检方据此判断:吴志达压根不是什么旁观者,他在控制全局。
受害者家属们
1999年2月24日,陪审团一致认为,吴志达涉嫌杀害6男3女2童,共计11人,杀人罪名成立,其他失踪人员,因证据不足,无法进行指证。
法官最终宣判,吴志达死刑。
但是,这一切还没结束。
法庭宣判结束后,吴志达和他的律师团队故技重施,多次上诉。
直到今天,58岁的吴志达,还关在圣昆廷州立监狱里。
从体型看,美国监狱的伙食挺好的…
这固然跟美国法律坚持程序正义有关,但的确也暴露了很多美国法律上的问题
在美国,为防止错案发生,死刑有非常严格的诉讼程序。
只要有一项上诉没解决完,死刑就不会执行——不仅吴志达,美国有很多死刑老赖,把自己的生命延长了十几甚至二十几年。
我之前看过一个资料,讲美国的死刑制度,从判决到执行,平均得16年,加州更是其中的佼佼者,平均要20年。
所以吴志达最后的上诉,其实就是在拖时间,苟延残喘,令人厌恶。
作为一个大陆法系国家,中国拥有高效的死刑制度,虽然总被人权组织和西方吐槽,但面对吴志达这种天生的杀手,我个人觉得,还是中国的死刑更实用一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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