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现代社会,处女比天星大,但在一些地方,古老的女人的第一晚必须由其他人,甚至上帝来完成。第一个致力于金牛座。
古埃及崇拜金牛晓霞,称金牛是黑牡丹的化身,它有特殊的斑点。任何金牛出身的牧师都会小心翼翼地将它喂给金牛座,等待四个月后。金牛第一次来到寺庙40天,男人不能只让女人赤身裸体在寺庙里敬拜。这是他们的宗教责任。
第二种将第一夜权力奉献给上帝的方法是以僧侣牧师吴冬为代表。
古代印度王不得在新婚三天内与新公主联系,并将其移交给最高僧侣和妾。国王和这个姓一样好。
三是酋长地主实行初夜权..
印度孟加拉的土著人民,Mao,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服役和牧师。这种习俗在新西兰、尼加拉瓜、南美、巴西等地都有。古罗民的奥古斯都大帝曾主张他的妻子和女儿的权利。法国Bretane的习俗是:第一天晚上,基督教将第二天晚上献给圣母院,第三天晚上献给新郎。圭内瓦曾经是葡萄牙人,他不仅可以享受初夜的权利,还可以得到礼物。
第四种是由人民的仆人和外来者行使初夜的权利。
菲律宾的一些当地人之间有一个特殊的公务员部门。
第五种更奇怪。这不是上帝的耻辱吗?
这个故事在一本书中被记录下来:住在赤道附近的非洲部落有拍卖女孩第一夜的习俗。当他们的女孩成熟时,她们不得不在第一天晚上卖给任何想要的人。同一天,Sawei女孩被她的衣服覆盖,她被抬到部落里的部落里,然后跪在部落的广场上。
第一夜权利的庸俗来源及其发展。
第一夜的权利是因为人们认为新婚之夜看到血液是不吉利的,并要求局外人在世界各地工作。中世纪的欧洲,如苏格兰、法国和德国,公开利用法律规定贵族或封建领导人享有这一特权。
1538年,苏黎世州议会宣布:当领土上的农民(房农奴)结婚时,他享有新娘的初夜权利;如果他们被拒绝,他们必须支付给新郎。如果不履行义务,婚姻将不会被领导人承认,无效的婚礼。这条野蛮的规则从13世纪末至16世纪末,从13世纪末至16世纪末,再到18世纪初在俄罗斯和东欧的克钦。根据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夕的法律,法国国王有权在婚礼的第一个晚上和新娘呆在一起。第一夜权力的规定是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。当然,每个新娘都不可能行使特权,因为某种考虑,他出卖了权利给他统治下的一个人,他可以再次转移权利。当一个男人想结婚的时候,他可以买下他想要结婚的女孩,并为交易的许可证支付了钱。如果庄园的主人知道这个女孩,并且想享受这个特权,那么他就会拒绝这个人的要求。
在中世纪不平等的时代,如果贵族领袖或庄园主人得到了保障,他们就会得到保障;因为一般来说,贵族将减少他们的赋役。德国称这种享受第一天晚上权利的金币作为新床钱或臀部金币。
免责声明:以上内容源自网络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,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