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女子酷刑—裸刑
在我国古时候一直都是处于“男尊女卑”的情况之下,女人的地位可以说是非常低的,并且对女子的要求也非常高,一旦女子有了一些“不守妇道”的行为便会遭到非常残忍的惩罚。而裸刑便是其中一种了,这种刑罚是对女人身体和心灵上的双重打击,而被执行此刑罚的女子最后也都难逃一死,并且死前还要遭到人的羞怒,确实是太没“人道”了,在我们现今的社会上像这样的刑罚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。
执行方式介绍:
在我国古代时期被执行此刑的女子一般都是犯下很严重的“罪行”,或者是“不守妇道”、对夫家不忠、犯下死罪等,都会被处于此刑罚。先是将其脱光衣服羞辱一番,最后在直接处以死刑,具体执行方式请在往下看!
1、首先将“女罪犯”脱光衣服(一件都不能剩)绑在一根木柱子上,然后在光天化日之下供人去羞辱。对于古代女子来说这样的行为比直接杀了她还要残忍。
2、然后经过一番羞辱之后,最后在有刽子手对其施行“砍头”,这便被称之为是“裸刑处决”。此刑罚要比起刑舂、杖刑、拶刑等女子酷刑来说更为残忍、变态!
在我国历史上有记载的被处于此刑的女子还是非常多,比如著名的先秦皇帝苻登的毛皇后、隋朝末年起义失败的女将军陈硕贞、还有反清复明女子领袖邱二娘、而最近的一次是发生在1950年丁佑君惨遭土匪的裸刑对待等等,最后的死壮也是异常惨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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