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元以来,市民阶层兴起,当时已经把年轻女子称为“小姐”,但并不是尊贵的称呼。
这时的“小姐”,专指从事低贱侍奉职司的年轻女子:宋朝钱惟寅《玉堂逢辰录》里,有掌茶酒宫人“韩小姐”,是宫中婢女;马纯《陶朱新录》里,称陈彦修侍妾为小姐;洪迈《夷坚志》中,有“散乐小姐”,指卖艺艺人;元代王实甫《西厢记》云:“只生得个小姐,小字莺莺”……这些大约是宋元时期社会的真实写照,由此潜移默化,官僚缙绅豪门富家的未嫁少女,也渐渐被统统敬称为“小姐”了。
——显然,“小姐”一词,历经宋元,由贱而贵,并不是由贵而贱,或贵贱不分。但在宋元以前,贵贱有别,是不可混称。
西风东渐后,“密斯”被译为“小姐”,明显是泛指,也并无不妥,女性的“贵”与“贱”,需要淡化,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表现。
1949年前,上海滩灯红酒绿、纸醉金迷,四马路(今福州路)更是秦楼楚馆林立的红灯区。日落西山,华灯初上,浓妆艳抹花枝招展的买春女站立马路两旁,献媚拉客,勾引路人,时人呼为“野鸡”,并不称为“小姐”。
鲁迅先生在30年代的杂文里曾经提到:在中国,有些事情是可以做但不能说的,比如:“野鸡在拉客人”,你就不能说;要说,只能说“阿姐勒浪做生意”……可见当时尚无今天所谓的“小姐”。
“小姐”变为“野鸡”的同义语,是改革开放后的“新事物”。
娱乐场所的从业女性,既不能称淑女,又难称千金,直呼三陪女太嫌露骨,沿用“野鸡”不但不敬,于P客自己也未免有失身份。
经过几年的发展,“小姐”是个闲置的旧词,这时正好派上用场。
——“小姐”一词,体现了社会的与时俱进!
当代不叫“小姐”,该叫什么呢?
我挺喜欢“小姐”这个词的,真的,叫着顺口,听着顺耳。可是自从它和某种特殊的职业联系在一起以后,就不敢轻易用了。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对女生的礼貌叫法是“小姐姐”,这个词可是时尚的与美丽的代表。绝对可以这么叫~而且年龄跨度可以很大,不信可以试试~
免责声明:以上内容源自网络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,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