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诗·淇奥》有“善戏谑乎,不为虐兮”,就是不提倡虐,怕引起痛苦而产生反感。现实生活中,男女在缠绵爱恋之时,常有相互咬啮的现象,以轻微痛楚为乐,被称为“情咬”,其实也是性虐的一种。
古代男女相爱,私订婚姻之约,叫做“啮臂盟”。又闺房之乐里,男女之间,尤其是男的对女的,喜欢在颈项上撮取缕缕的红的印痕(由微血管被撮破而成),江南人称之为“撮俏痧”,也可称为性虐。但如果超过了限度,就成了性虐或性变态了。古代这方面的记载有许多。
情人之间的性虐游戏
《如意君传》中描写:后(指武则天)谓敖曹曰:“我闻民间私情,于白肉中烧香疤者,以为荚谈,我与汝岂不可为之?
”因命龙涎香饼,对天再拜,设誓讫,于敖曹尘柄头烧讫一圆,后于牝颅上烧一圈,且曰:“我为汝以痛始,岂不以痛终乎?”既就寝。
这种“烧香疤”的游戏,到了《金瓶梅》里,被西门庆使用,曾把王六儿烧得遍体鳞伤,大呼痛快。西门庆无疑是玩性虐的高手,例如“醉闹葡萄架”一节,他惩罚潘金莲,以致搞得那“妇人目瞑气息,微有声嘶,舌尖冰冷,四肢收亸”,昏厥了过去,性虐狂之嘴脸暴露无疑。
这方面,正史上也有记载。
如明徐应秋《玉芝堂谈荟》(卷十一)载:“李楝之好服人精。”又载“驸马都尉赵辉喜食女人阴津月水。”赵辉这个人是明太祖最幼女宝庆公主的丈夫,家本豪富,姬妾多至百余人,在明初历事六朝,享受淫侈生活60多年。
这两家伙都爱吃人的下体分泌物,也算性虐之表现。
活人与尸体之间的性虐
如唐代戴君孚的《广异记》云:“开元初,华妃有宠,生庆王琮;薨,葬长安。至二十八年,有盗欲发妃冢,遂于茔外百余步,伪筑大坟,若将葬者,乃于其内潜通地道,直达冢中,剖棺,妃面如生,四肢皆可屈伸,盗等恣行凌辱,仍截腕取金钏,兼去其舌,恐通梦也,侧立其尸,而于阴中置烛……。”
读起来令人好生恐怖,这个妃子真是不幸。
另外,宋周密《齐东野语》云:宋嘉熙间,周密近属赵某宰宜兴。宜兴前某令女有殊色,及笄而夭,藁葬县斋前红梅树下,赵某“遂命发之……颜色如生,虽妆饰衣衾,略不少损,真国色也。
赵见之为之惘然心醉,舁尸至密室,加以茵藉,而四体亦柔和,非寻常僵尸之比,于是每夕与之接焉;既而气息惙然,疲薾不可治文书,娼家人乘间穴壁取焚之,令遂属疾而殂,亦云异矣。尝见小说中所载,寺僧盗妇人尸,置夹壁中私之,后期家知状,讼于官;每疑无此理,今此乃得之亲旧目击,始知其说不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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