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汉语拼音注音的发展历史

汉字注音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。从最初的音节整体描述,到声韵二分的反切注音,到音节中切分声调的纽四声法注音,再到注音字母和汉语拼音方案,每一步都是当时学术背景和历史的反映,都是多元文化相互碰撞的结果。

中国最早给汉字注音的是东汉的许慎。在其编撰的字典《说文解字》中,当他认为某些字应该注明读音时,就用直音法为其注音(用另一个音同或相近的字代替)。但这种方法有缺陷,如陈澧《切韵考·通论》:“古人音书,但曰读若某,读与某同。然或无同音之字,则其法穷;或虽有同音之字,而隐僻难识者,则其法又穷。”后来产生了声韵二分的反切注音,在此基础上再加上声调,就是纽四声法注音。这一时期的注音以汉字为主,音标化注音要晚些。

明朝时,中国与西洋列国通商,万历年间,一些天主教徒为传教来到中国。为了学习汉语,他们用拉丁和罗马字母给汉字注音。当时鼎鼎大名的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于1605年在北京出版了《西字奇迹》一书。罗常培根据该书的汉字与拉丁文对照的译文,整理出一个包括26个声母和44个韵母的汉语拼音方案。1626年,法国耶稣会传教士金尼阁(1610年来华)在杭州又出版了《西儒耳目资》,在利玛窦的注音方案基础上做了一定的修改。后人称之为“利金方案”,打开了汉字音标化、音素化注音的大门。

从明朝、清朝到新中国成立,几百年间产生了几十种拼音方案。这些音标注音字母有汉字笔画式、速记符号式、拉丁字母、数码式、自造符号式等;从音节的拼音方式看,有声韵双拼制、音素制、三拼制等。到新中国成立后,汉字的注音方式才得到统一。1955年,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性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公布了《汉语拼音方案》,后经195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。至此,汉字注音、记音才走上规范化道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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