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,人们将那些巾帼不让须眉的事业型称赞为“女强人”。她们虽不一定身体强壮,但是大都本领高强,能力超群。可以说,“强人”含有褒奖之意,能被称为“强人”的人,通常是在某一方面出类拔萃,但古汉语中的“强人”并非此义。
据《宋史·兵志四》记载:“咸平四年,募河北民,谙契丹道路,勇锐可谓间伺充强人,置都头指挥使。”意思说,咸平四年的时候,朝廷征召了一批河北、陕西等地方的山寨组织,派他们到边防抵挡契丹的骚扰。他们英勇善战,势头强劲。朝廷特将他们编入军队,主要负责侦查敌军情况。时人称这个官兵种类为“强人”。如此看来,古代“强人”是对与“强盗”抗衡的官兵的专有称谓。
其他古代文献中,“强人”又有其他的含义。《大宋宣和遗事》中说:“是时筵会已散,各人统率强人略州劫县放火杀人。”受宋朝时局动荡影响,当时的很多“强人”开始分离官兵队伍,最终演变成了占山为王的强盗。“女强人”一说,起源甚晚,出处已不可考,但其中的“强人”与古汉语大相径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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