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日,宁波一位买家在某网店购买18件衣服,穿出去旅游后以“不喜欢”为由求卖家退货。11日晚间,淘宝平台回应称,平台已联系买卖双方协商处理,将依据平台规则保护商家合法权益,且个案不会影响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。
淘宝店主李先生说,买家黄小姐4月25日在其店铺拍下18件衣服,共计4600余元。5日,该买家突然要求18件衣服全部退货。李先生加了对方微信才发现,黄小姐穿着在自家店铺买的衣服去了西藏旅游,并将照片发在微信朋友圈。
对此,淘宝平台11日回应称,平台已联系买卖双方协商处理,将依据平台规则保护商家合法权益;此外,个案不会影响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。
淘宝在回应中表示,“小姐姐爱美,衣服多选选能理解。照片拍出来也好看,穿过那几件留下就好;我们仍然愿意相信人性的美好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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