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封建社会,犯人犯了罪,都会受到各种刑罚,其中最残忍的当属肉刑。何为肉刑?就是对犯人的四肢、身体器官进行破坏,主要包括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五种,每种都残忍至极,令人想想都害怕。

墨刑是指在犯人脸上刺字,再染上墨水,令犯人失去尊严,走到哪里都被人看到自己脸上的记号;鼻刑就是割去鼻子,手段也非常残忍;剕刑就是看去双脚,例如孙膑所受的就是剕刑;宫刑自不用说,司马迁就是受宫刑的;大辟是死刑的统称,包括斩、戮、炮烙等。

为何史学家会感叹:“百男何愤愤,不如一缇萦!”

肉刑是一种非常残忍的封建陋习,野蛮又残忍,非人道主义刑罚,自古以来就有,从奴隶社会时期便已诞生,这种刑罚皇家特别爱用,给人带来无法描述的痛苦,随着时代的发展,这种刑罚渐渐被人唾弃。

直到公元前167年,汉文帝正式宣布下诏,从此以后废除肉刑,皇帝认为肉刑只能徒增人的痛苦,完全没有必要,而且这种刑罚废除不道德。汉文帝为什么会突然废除肉刑呢?主要是收到一个十岁小女孩的信。

为何史学家会感叹:“百男何愤愤,不如一缇萦!”

西汉有个著名医学家,名叫淳于意,他本是朝中医官,但不愿趋炎附势,于是辞官归隐,常常在民间行医救人,但对于那些朱门贵府的邀请,他都视而不见,由此得罪了许多官宦家庭,由此被一权贵网罗罪名,押送至长安,接受肉刑。

淳于意一共有五个女儿,却没有儿子,看到父亲被抓,五个女儿在囚车后面跟随大哭,淳于意怒骂道:“家中无男儿,关键时刻就无可用之人!”他的最小女儿名叫缇萦,当时虽才十岁,但听到父亲的怒骂后很伤心,便决定随父上京,筹思良策救父。

为何史学家会感叹:“百男何愤愤,不如一缇萦!”

到西安后,缇萦直接给皇帝上书,相当于写了一封信,她在信里说:“我父亲悬壶济世,人们都称他良善,如今被判刑,我心痛的是人死不能复生,受刑致残也不能复原,即使犯人想改过自新,也没有机会了,我愿身入官府为奴,换得父亲改过自新的机会。”

汉文帝看到缇萦的上书后,对她的孝义大为感动,同时悲悯她境遇,于是便赦免了淳于意,同时在当年宣布废除肉刑。肉刑的废除,让许多犯人不必要再受无畏的痛苦,缇萦一封书信,拯救了后世亿万罪犯们的肉体。

为何史学家会感叹:“百男何愤愤,不如一缇萦!”

史学家班固曾有一诗,赞扬缇萦勇敢救父的行为:“百男何愤愤,不如一缇萦!”

傅毅与班固都是东汉有名的文史学家,均为扶风郡人,经历也极为相似,班固16岁时到洛阳太学求学,与傅毅成为同学,一起在太学中崭露头角。永平五年(62年),班固迁为郎,典校秘书,二人又在洛阳相遇。

汉明帝时期,神雀群集,明帝要求百官作《神爵颂》,班固、傅毅献赋,均得到了汉明帝的称赞,平分秋色。在反对迁都长安问题上,班固作《两都赋》,傅毅也作了《洛都赋》、《反都赋》。汉章帝即位后,召傅毅为兰台令史,二人又成了同事。傅毅作《显宗颂》十篇,显于朝廷,[80]班固心中颇有不平,在给弟弟班超的信中讥讽傅毅“以能属文为兰台令史,下笔不能自休”,引出了“文人相轻,自古而然”的千古话题。

汉和帝时期,窦宪任车骑将军,请傅毅为主记室。不久,窦宪升大将军,又以傅毅为司马,班固为中护军。至此,二人又成为同僚,均作《北征颂》歌颂窦宪北伐的功绩。在幕府中,班固和傅毅受到了窦宪的重用,希望有朝一日成就功名。不久,傅毅去世,班固也在永元四年,因窦宪谋反案受株连,死在狱中。

傅毅作为东汉的文史学家,为世人交口称誉,与班固不相上下。王充在《论衡》中记载了当时人们的评价:“是以兰台之史,班固、贾逵、杨终、傅毅之徒,名香文美。”三国时期,曹丕在《典论》中也说:“傅毅之于班固,伯仲之间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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